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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9

各市教育(教体)局、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 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语委、团委,各警备区、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各高等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 1998 年起,每年 9 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
  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2019 年 9 月 16 日至 22 日
  是第 22 届推普周。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第 22 届全 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9〕3 号,以 下简称《通知》),对今年推普周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将《通知》 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准确把握主题,增强宣传实效
  2019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 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 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各部门(单位)要以弘 扬爱国主义精神为主线,围绕“普通话诵七十华诞,规范字书爱 国情怀”这一活动主题,自觉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到国家全面深 化改革的大局中,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文 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拓宽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
  二、加强组织协调,助力普及攻坚
  全省推普周活动由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等 8 部门联合组 织,由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届 推普周主题和各行业的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报刊、 电台、电视台要积极报道推普周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并制作播出推 普口号、推普公益广告和推普周专题节目,登载推普文章;各级
  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根据自身特点和教育热点,深 入开展推普宣传活动;省军区系统要在官兵中组织好推普周的各 项宣传活动;各级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和 实践活动,引领青少年不断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的意识。鼓励社会单位、企业根据各行各业特点,开展公益性推 普宣传活动。各单位在推普活动中,要加大对农村、边远尤其是 贫困地区推普工作力度,精准推普,助力脱贫。
  三、精心筹划组织,促进相关工作 
  推普周期间,省语委将委托山东教育电视台、枣庄市教育局、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联合承办第 22 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山东 省启动仪式,同时召开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年中推进会,推动年度 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系列宣传活动,发放宣 传画和宣传资料;山东广播电视台及山东教育电视台有关频道播 放公益宣传广告;省教育厅网站、山东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上传 推普公益广告视频。推普周前后,省语委将组织开展普通话普及 情况调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和书法骨干教师培训,启动 2019 年度汉字热词评选、《中国诗词大会》第五季省级海选等活动的 前期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 组织好各项活动。
  各市语委、各高等学校请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8月12日前、10月15日前报送省语委办。
  联系电话(传真):0531—81758338、81758339,电子邮箱: sdyb@shandong.cn。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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