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卫生保健

食物过敏危害不亚于毒素 远离源头是最好治疗方法

发布时间:2021-05-02

    食物过敏现象现在越来越普遍,轻则影响生活质量,重则威胁生命健康。专家表示,食物过敏从婴儿到年轻人,再到老年人都有可能发生,严重的食物过敏会危及生命。目前治疗食物过敏最好的办法就是及时找到过敏原并远离它。
    食物过敏是指正常进食引起的身体异常免疫反应。当非身体的“异物”闯入的时候,人体的免疫机制,就会作出相应的反应来“消灭”入侵者。大多数人吃下各种食物的时候,人体会把它消化、吸收,不会当作“敌人”。但对于过敏体质的人来说,当食物中的某些成分第一次进入时,人体经过一系列“辨认、甄别”等连锁反应后,产生了一种对某种特殊过敏原过敏的特异性免疫球蛋白E抗体(IgE)。等到下一次这种食物再次光临,IgE就会启动相应的“反恐机制”来应对。这种“小题大做”的反应,还会产生一些物质如组胺、白三烯等,引起人体局部或全身反应,并可能会导致组织器官的功能损害,这时,就会出现一系列的过敏反应。
    专家提醒,“食物过敏,症状轻微者会突发嗓子痒,皮肤出现潮红、荨麻疹,口唇肿胀等;严重者则会引起急性哮喘、喉头水肿、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等危及生命的反应。” 但是这些症状不一定全部都发生,发生的时间则可能是吃下导致过敏的食物后立刻发生,也可能会晚两个小时。
    理论上,任何食物都能导致过敏。翻开长长的“食物过敏清单”,有超过400多种食物能够引起过敏。对于中国人而言,主要的致敏食物有牛奶、鸡蛋、坚果(如榛子、杏仁、胡桃等)、大豆、小麦、海产品(如螃蟹、虾、鱼、贝类等),还有一些蔬菜水果如芹菜、西红柿、桃、樱桃、苹果等。

虽然食物过敏可以发生于各个年龄段,但是不同年龄段,引起食物过敏的过敏原不尽相同。其中0-3岁的婴幼儿62%的食物过敏首因是牛奶; 4-9岁的儿童59%的首因是水果蔬菜; 10岁之后的青少年及成人组,小麦诱发过敏性休克跃升首位,且随年龄增长占比不断攀升。引发过敏的因素很多,其中最主要是过敏原的刺激,此外感染、气候变化、情绪、运动,甚至是女性的妊娠等都会引发过敏反应。
   “需要强调的是,引起食物过敏的食物本身没有任何问题,都是平常富含高蛋白、有营养的食物,产生过敏反应是由于自身的过敏体质造成,这和食物中毒有着本质的区别。”专家介绍,食物中毒是由于食入的食物本身被细菌或细菌毒素污染,也可能是食物含有毒素而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
    人们往往会谈“毒”色变,殊不知,严重的过敏反应比“中毒”有过之而无不及。“可能一口花生酱、几粒芝麻就能置人于死地。” 专家介绍,曾有过这样的案例,一个18岁的英国男孩对乳制品极过敏,事先已告知餐厅不要使用乳制品入菜,但是餐后一个小时,男孩还是死于食物过敏,后来才发现烤鸡的配料里含有乳制品成分。还有一个15岁的英国少女,在机场吃了含有芝麻的长棍面包后过敏死亡。
    中国过敏性休克诱因研究报告显示,成人严重过敏反应的发病率显著高于儿童,68%的严重过敏反应发生在18-50岁。在诱发过敏性休克的原因中,食物诱因占77%。在诱发过敏性休克的食物清单里,小麦占到总诱因的37%;水果/蔬菜排第二,占到20%;随后是豆类/花生占7%,坚果/种子占5%。
    严重食物过敏患者如果误食引起过敏的食物怎么办?要注意日常生活的细节。
    就目前的医学水平而言,食物过敏还是“不治之症”。专家提醒,一旦确诊对某种食物过敏,最好的治疗方法就是避免吃这种食物以及任何含有这种食物成分的食物。为保证营养均衡,可选择替代食物,如对牛奶过敏的患儿,可以用水解配方奶粉或氨基酸奶粉代替牛奶。
    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注意一些细节,避免过敏的发生。北京协和医院变态(过敏)反应科的医生曾报告过我国15例“吃面食以后运动诱发的过敏性休克”病例,这种病在医学上被称为“小麦依赖运动诱发的过敏性休克”。而其他国家也有因食入面食后运动而诱发的过敏性休克病人。因此,专家表示,对小麦过敏者,进食面食后6个小时以内避免运动,以免发生食物依赖运动而引发严重过敏反应。
    此外,装过致敏食物的容器,再盛装其他食物的话,也可能“污染”后来的食物,使之含有过敏原,最终导致食物过敏。

“目前有人通过传统的‘免疫疗法’来‘脱敏’。具体来说,就是从少量开始,给患者吃导致过敏的食物,然后逐渐增加剂量,以慢慢达到‘脱敏’的效果。”专家介绍,这种方法在治疗食物过敏上有成功的案例,不过它看似操作简单,其实有很大的风险,毕竟可能很小剂量的过敏原就会引发严重过敏反应。所以食物过敏患者千万不要在家自行“脱敏”。
    

                                                                                    ————摘自《学习强国》


电话:0631-5817586
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79号
 公安备案号:37100302000233 鲁ICP备19033011号-1
Copyright © 威海市教育实验幼儿园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奥讯软件

扫瞄二维码
关注威海市教育实验幼儿园